{{ $t('FEZ001') }} 輔導組長
{{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辦
法及本市教師研習中心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作業要點辦
理(附件1)。
二、本中心為提供教師心理諮商輔導與諮詢服務,除聘請具諮
商或諮詢專業之教授、心理師及精神科醫師擔任諮詢學者
專家外,擴大教師近便之諮商服務地點至12個行政區,每
區有1至2位心理師與合作機構提供諮商服務。專家與合作
心理師之專長及服務時段詳如附件2。
三、本案提供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含
留職停薪人員)、代理教師、校長以及經教育局許可設立
之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每學年可申請免費心理
諮商服務8至12次。有關本案相關內容,請參閱本中心官網
「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項下「專業諮詢、個別諮商輔
導」網頁,網址https://reurl.cc/d1ZNp2,或電洽本中心
教師諮詢服務專線(02)28616629。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10-29|
{{ $t('FEZ005') }}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