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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本府主計處115年9月17日北市主經統字第1153008942號 函辦理。 二、為加強宣導旨揭作業,惠請貴機關、學校(園所)自115年 9月18日起至同年10月30日止,運用LED電子看板或網站等 各種管道協助宣導,宣導短文內容為:「敬請支持9至10月 辦理之115年工商普查抽樣對象判定作業」。 三、檢附本府主計處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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