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本基金旨在關懷貧困青年學子,並予以適當適時的幫助。
二、申請對象:本市各中等學校在學學生符合設置辦法扶助項目者。
三、扶助金額:每個案新台幣伍仟至壹萬元(管理委員得視情況酌情調整)。
四、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止,以申請順序先後審核統一發放,年度基金孳息用罄為止(不另行通知)。
五、業務承辦人:服務組趙美侖洽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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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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