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設備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市立大直高級中學115年1月21日北市直中教字第
115600070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鼓勵本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學生從事科學研究,
提升其研究興趣及能力,獎助學科分為數學科、物 理科、
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科、應用科學一(含電子/ 電機
/ 機械/ 光電/ 物理/ 資訊之工程與應用)、應用科學二(含生物生物科技/ 食品科學/ 農業/ 醫藥)與應用科學三(含化 工/ 環境科學/ 能源/ 材料/ 土木)等科目。
三、辦理期程簡述如下(詳如附件):
( 一) 報名作業:115年4月9日(星期四)16:00前各校將相關
報名資料上傳雲端,紙本親送或同步寄至市立大直高中 (郵戳為憑)。
( 二) 審查作業:
1、初審:各校於115年4月9日(星期四)前自行辦理研究
計畫初審,研究成員如有跨校學生,由第一作者所屬 學校進行初審及報名。
2、複審:
( 1) 線上計畫申請書審查:115年4月17日(星期五)至 5月7日(星期四),115年5月11日(星期一)公告
複審面談名單。
( 2) 複審面談:115年5月23日(星期六)於市立大直高
中辦理,115年6月4日(星期四)公告複審面談通 過名單。
3、作品送件:115年9月11日(星期五)16:00前將作品
說明書上傳雲端,其他核章正本資料同步親送或寄至
大直高中(郵戳為憑);收件雲端網址連結由市立大直高中於115年6月4日(星期四)後以電子郵件寄送予 通過複審之研究計畫所屬學校。
4、決審:115年9月23日(星期三)公告決審面談時程;
115年10月3日(星期六)決審口頭報告;115年10月12 日(星期一)公告決審通過及得獎名單。
( 三) 成果發表及頒獎典禮:115年10月24日(星期六)假市立
大直高中辦理。
四、依據旨揭計畫第10條第2項略以,複審通過後,不得更改計
畫名稱或增列指導教師,亦不得更換或增加作者。若有減
少研究成員或更換指導老師,請學校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16: 00決審送件截止前,檢附經校內核章完成之「單
一作者退出研究聲明書」或「更換指導老師聲明書」,函
報市立大直高中並副知本局,核章正本寄至承辦學校留存 備查。
五、旨揭計畫相關事宜,請逕洽承辦學校市立大直高中設備組
諮詢,聯絡電話:(02)25334017分機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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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1-30|
{{ $t('FEZ005') }}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