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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臺北市立石牌國中114學年度新生分發「臺北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複審通知(114/05/05~114/05/07)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親愛的新生、家長您好:

貴子弟戶籍資料經過初審,惟本校114學年度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額滿國中,因無法容納所有新生,將依規定進行複審,以排定分發順序。若您與貴子弟具備需複審情形,請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排定審查期間親赴本校辦理,以維護權益。

 

★注意

1.複審通知單於114/4/28上午掛號寄送國小教務處註冊組(114/4/28下午陸續送達),由小學於114/4/29前轉交學生家長,請依通知單說明辦理。

2.無優先分發條件、設籍資料無誤者,則無須到校審查,本校將依據初審結果為貴子弟分發排序;需複審未於期限內提出相關文件者,不予受理。

 

一、複審地點:本校活動中心1F視聽教室。

二、複審日期及時間: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下表安排時間親赴本校審查。

新生編號

0001~0180

0361~0540

0721~0900

審查時間

(上午)

114/5/05()

09:00~12:00

114/5/06()

09:00~12:00

114/5/07()

09:00~12:00

新生編號

0181~0360

0541~0720

0901

審查時間

(下午)

114/5/05()

13:00~16:00

114/5/06()

13:00~16:00

114/5/07()

13:00~16:00

*為避免排隊久候,請盡量依表前來辦理,若無法依規定時段至校,請彈性於其他表定時段辦理。

*中午12:00~13:00為休息用餐時間,恕無法受理,感謝您的配合。

三、新生資格審查結果說明

()符合優先分發條件任一項者,得優先入學本校。

()未具優先分發條件:

1.設籍合格者,依設籍條件、學生設籍日期先後依序分發至額滿為止。

2.設籍較晚未獲分發者,協助改分發至鄰近未額滿學校。

四、符合入學本校之新生錄取名單及改分發名單將於523()在本校網站  「新生專區」;新生入學須知及注意事項或額滿改分發通知單亦將同時送回原就讀國小轉發予貴子弟,請妥為收存保管、遵照辦理。

 

◎備註:具以下情形者,請詳複審通知單說明辦理申覆

1.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第七條規定:「同一門牌號碼分發額滿國民中學以一人為限。同門牌號碼有2名或2名以上學生設籍,並同時申請入學本校,僅能錄取一位學生。

2.設籍資料初審不合格者,恐無法參加分發入學,請於戶籍資料修正後前來複審或逕洽新設籍地之學區學校辦理入學或改分發事宜。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21|

{{ $t('FEZ005') }}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