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資料組長
{{ $t('FEZ002') }} 輔導室|
一、為推動職業試探,遴選具備職業試探或生涯規劃相關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教育人員,擔任本市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以下簡稱職探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本市職探中心相關業務推動。
二、報名方式如下:
(一)申請人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正本掃描成PDF檔,寄至承辦人陳小姐信箱(uz3669@gov.taipai)。
1、核章後報名表。
2、合格教師證書。
3、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職探中心、職業試探或生涯規劃相關經驗之證明(如推動職探中心、技藝教育課程或生涯發展教育等計畫或成效等)。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逾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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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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