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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為獎勵113年度本府優良長青志願服務人員(以下稱長青志工)可推薦申請松青獎、松柏獎、松鶴獎

{{ $t('FEZ001') }} 輔導組長

{{ $t('FEZ002') }} 輔導室|

本案評選標準說明如下:
(一)松青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1年,服務時數達 120小時。
(二)松柏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3年,服務時數達 360小時。
(三)松鶴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5年,服務時數達 600小時。

(四)上開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以志工滿65歲起列計,採計 至113年6月30日止。另本獎勵目的為表揚長青志工對本府之服務貢獻,故僅採計於本府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
(五)同等獎項之頒授以每人1次為限,並應由松青獎、松柏 獎、松鶴獎依序頒授。
(六)志工於最近1年內未獲頒本計畫任何獎項(例如:志工於 112年獲頒松青獎,如欲申請松柏獎,除應符合該獎項評 選標準外,最快要114年才符合推薦資格,其餘獎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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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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