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公告編輯群組|
一、本場地之使用,不得為影響學校教學或相關活動之進行,亦不得進行收費教學或其他營業行為,其用途以下列活動為限:
(一)學校教育活動。
(二)體育活動。
(三)其他不違背法令或善良風俗之活動。
二、足球場對外開放租借時段與原則如下,學校得視實際需要調整。每一租借時段為3小時,需至少租借2小時,若未滿2小時仍以2小時計費。
(一)星期一18:30〜21:30。
(二)星期二18:30〜21:30。
(三)星期三18:30〜21:30。
(四)星期四18:30〜21:30。
(五)星期六14:00〜17:00、18:30〜21:30。
(六)星期日09:00〜12:00、14:00〜17:00。
三、租借收費標準:
(一)場地使用費:550元/2小時。
(二)照明費:500元/2小時。
(三)保證金:10,000元。
(四)場地使用費及照明費以2小時為一收費單位,從第二時段起,以1小時為一收費單位。
(五)實際使用超過2小時,即應依租借收費標準付費。
四、租借登記方式:
(一)自112年3月4日09:00起至113年3月8日24:00開放於google表單登記。
(二)表單網址:https://reurl.cc/dLAEVM。
(三)每申請單位/申請人僅能填寫1份表單,若重複填寫,以最接近截止日填寫之表單為準,其餘視同作廢。
五、租借順位確定:
(一)同一時段有2個(含)以上申請人同時申請時,租借期間較長者得優先承租;若租借期間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
(二)抽籤時間與地點:113年3月15日14:00,本校活動中心1樓視聽教室。
(三)租借申請人務必依時到場抽籤,法人團體請指派代表並填具委託書,受委託人及個人須攜帶證件以便查驗。若申請人未到即由本校人員代抽,未到場者對抽籤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場地租借須遵守本校校園開放實施要點,若經發現有違反實施要點及其他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本校有權立即終止使用。其所繳費用不予退還,有減收費用優惠者,並應補繳已使用期間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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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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