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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12年9月26日資電字第 1120004687號函續辦。
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訂於112年12月22日下午6時 起進行平台移轉,預計112年12月27日完成移轉,本府請購 核銷系統相關因應處理措施說明如下:
(一)如同仁於系統移轉期間,請購核銷系統無法查詢取得電 子發票資料情形(點選查詢沒反應或顯示查詢異常錯 誤),請改以紙本憑證輸入發票資料方式辦理核銷(除 外理由請選擇「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移轉期間無法取得 電子發票」),操作說明詳如附件。
(二)介接功能如有提前確認服務正常,將另以系統公告方式 通知查詢功能可正常執行服務,不需採用紙本憑證方式核銷,亦將一併移除除外理由「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移 轉期間無法取得電子發票」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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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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