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目的:為培育國家社會人才,期長期資助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青少年,協助其順利學習、發揮潛能。
二、申請資格:
1. 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學生。
2. 111學年度下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達90分或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者且品德優良經師長推薦之學生。
三、繳交文件:
1. 申請書 (附件二)
2. 111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影本(七年級請提供本學期第一次和第二次段考成績單)
3. 近半年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詳細記事正本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健保卡正面影本
5. 清寒證明---家庭經濟狀況(如:低收入戶、免繳所得稅等)、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之相關證明文件
6. 導師或校內專任老師之推薦信函 (附件三)
7. 申請學生存摺影本
四、校內申請截止時間:12 / 22日(五)16:00前
★相關內容,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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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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