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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2023第二屆【雲之鄉】冠名獎學金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目的:為鼓勵雲林鄉親子弟「志學力行」成為社會傑出菁英,提供雲林縣籍誠樸奮發、品學優良並能適時照顧家境清寒之莘莘學子獎助學金,以激勵雲林菁英子弟更加力爭上游,且讓清寒學子得免於因家境因素而影響升學,締創「新雲林」榮耀。

 

申請資格:

1.凡雲林籍鄉親子弟(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祖父母,憑身分證「P」字號驗證),就讀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 一年級在學學生(註:112學年度升二年級生),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2.本獎助學金之申請區分為「菁英學生」及「清寒學生」二組。

a.菁英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 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70分以下 /  德行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受記過以上之懲處.      

b.清寒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 6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70分以下 /  德行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受記過以上之懲處.      

 

三、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及戶口名簿影本(請縮印成A4大小)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有1121註冊章)

4.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影本

5.申請「清寒學生組」應附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6.特殊證明文件:家庭成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或醫療診斷證明書影本

7.以600字稿紙撰寫個人成長/生涯規劃

四、校內申請截止時間:923日(六)12:00

 

相關內容,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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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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